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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章 直觉(第1 / 6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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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射过箭的朋友都知道,就算六十米的箭道都要用强弓和硬箭才行,一般碳素箭杆的箭,根本射不到六十米就飘了,这还是用现代技术造的高性能弓。)

这只是一般常识,但是现在,常识被打破了!

盗贼们作势前冲的步伐不约而同停了下来,人人重心后移,各个面面相觑。

你看看我、我看看你,谁都不愿意冲在前面,更有人看似向前迈步,其实人在倒退——这种步法类似于迈克*杰克逊的太空步,有人无师自通开发了出来。

看着盗贼们畏畏缩缩的身影,安德慢条斯理的从箭袋中又抓出一把箭,食中二指一拨,最上面一只箭又横了过来。

“啊——”不知是那个盗贼发了一声喊,扭头撒腿就跑。

安德的手指修长而洁白,掌心指腹全无一丝老茧,手背上也看不到一根青筋。

这根本不像是经过艰苦训练的战士的手——就算养尊处优的公主,她的手也不会比这只手更加光润洁白。

就是这样的两只手交错配合,瞬间洒下一片收割生命的箭雨。

盗贼们几乎像被农夫收割的麦谷一般,刷啦啦倒下了一片——足足有五人倒在地上以后,再也没有起来,另外两人,一人被射伤了肩膀,还有一人侥幸避开,脸已经被吓得煞白。

太吓人了,那有这样射箭的?

这是压倒士气的最后一根稻草,见有人逃走,其他盗贼们争先恐后转身就跑,连回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。

“铮铮——”就算以安德手速和特异发箭手法,也只来得及射出两箭,杀死两个盗贼,就让其他人逃出了射程。

安德也长出了一口气,这可不是游戏,可以带着千儿八百之箭纵横来去——安德的箭袋里总共只有二十支箭,这还是因为安德使用轻箭,箭杆特别细。

(安德使用的软弓轻箭,射程四十米,杀伤力不高,更是连硬皮甲都能挡住,所以他只能选择射在盗贼的脖颈、面部,当然,也有许多盗匪没有皮甲,那就随便射了。)

(另外,不要以为临敌不过三发的一百米射程很近,你去看看标准足球场跑道,绕一圈才四百米,一百米外,你看到的人比小拇指大不了多少。那种一千米以上射程的弓箭,胖子只能把它归类于魔法效果了,不然解释不通。

只看见对方手动了动,弓弦‘铮铮铮’一阵乱响,这边人就倒下去一片——七支箭、杀五人、伤一人。

双方距离只有三十五米,这个距离,三四秒就可以冲过去。

所谓‘临敌不过三发’,是指双方距离大约在一百米上下,弓箭手可以在对方冲过来之前,射出三支箭!

再远的距离,一般弓箭手也射不到;再近的距离,弓箭手也来不及射出三支箭。

盗贼们之所以没有一哄而上,就是因为想等着安德射出一箭,然后趁他来不及射第二箭之前冲过去——在全力冲锋时人很难避开箭矢,但要是站在三十五米外,做好准备以后,躲闪就容易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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